2017年拉萨市房地产行业经济运行年度报告
2018-01-10


2017年,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受投资者消费信心增强、开发企业促销力度加大、市场自身运行规律等因素的共同作用,拉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上扬的发展态势,呈现出新建商品房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商品房销售稳步增长,库存面积总体平稳的良好局面。

一、拉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2017年,拉萨市在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78家。其中,二级资质15家、三级资质16家、四级资质24家、暂定资质21家、异地备案2家;房地产项目39个。其中,拉萨市城区18个、柳梧新区17个、经开区2个、堆龙1个、当雄1个。

  (一)商品房市场供应充足

   2017年,拉萨市商品房市场供应充足。共批准商品房销售面积131.16万平方米,批准商品房销售套数14903套,同比增长60.81%。其中:住宅82.16万平方米、非住宅49万平方米。

  (二)商品房销售稳步攀升

   2017年,拉萨市商品房销售保持了量价齐升的局面。商品房销售面积106.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05%。商品房销售额78.08亿元,同比增长55.66%。

从销售类型来看,新建商品住宅销售85.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87%;新建办公楼销售6.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70%;新建商业用房销售13.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81%;车位(车库)销售0.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8%。住宅销售对全市商品房销售的贡献率最大,其中销售面积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80.10%,拉动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7.98%。

从销售户型来看,大中户型住宅占主体。其中90平米以下住房销售14.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57%,占住宅销售面积16.77%;90至144平米住房销售71万平方米,增长34.96%,占住宅销售面积83.21%。

    从销售价格来看,2017年,住宅销售均价6662.1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62.17元/平方米;车位3335.0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97.33元/平方米;车库2561.0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581.71元/平方米;办公7448.4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803.67元/平方米;商业11818.8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19.85元/平方米。

   (三)商品房库存去化情况总体平稳

    截止12月末,全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192.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63%。其中,住宅类96.60万平方米、非住宅类96.02万平方米。根据拉萨市房地产市场网签数据测算,拉萨市房地产市场住宅去库存周期约为13个月,较上年同期下降2个月,仍处于正常调控范围;非住宅商品房约为54个月,较上年同期下降3个月,库存去化形势依然严峻。

   (四)二手房交易放量增长

   2017年,受拉萨市户籍放开、教育落户等政策影响,全市房地产市场累计二手房交易41.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62%。其中,住宅类37.01万平方米、非住宅类4.55万平方米。销售的住宅中,外地户籍购房者12.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3%,占住宅销售面积34%。

    二、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拉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上扬的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下滑、商业用房供给结构性矛盾等问题。

   (一)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压力仍然较大

全市商业用房由于前期开发面积的高位增长与销售不畅形成剪刀差,存在商业用房供给结构性矛盾。截至2017年末,全市非住宅商品房待售面积为96.02万平方米,占库存总量的49.85%。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较住宅类商品房高出41个月。受新商业业态、区域配套设施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去化库存压力较大。

   (二)房地产市场投资明显下滑

   2017年,受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不足等因素影响,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呈现下降趋势。1-11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7.48亿元,同比下降35.50%。商品房施工面积172.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6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3.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89%。商品房竣工面积33.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0%。房地产市场投资下滑,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以来,由于实施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调控政策,部分房地产民营企业缺少新增可供开发的土地,出现资金外流的情况;二是全年商品房竣工量较大,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持续增加。特别是非住宅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房地产开发商投资热情不高;三是部分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缓慢,企业开发信心不足;四是金融银行严格的信贷控制导致回款速度降低,开发商资金来源出现结构性变化;五是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规划条件变更,影响开发进度。因此,鉴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房地产企业为应对经济周期和政策不确定,往往采取减少投资、缓开工等方式来控制风险,出现投资下滑情况。

   三、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拉萨市住建局积极贯彻中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房地产信息化建设、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促进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大力推进拉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拉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

12月1日,融入众多创新的智力援藏项目拉萨市“智慧房产2.0”在拉萨市住建局平稳上线。实现了房地产市场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从“数字房产”到“智慧房产”的飞跃,初步建立了拉萨市房地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拉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水平。

   (二)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制度

严格商品房预售(现售)审批管理,推动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管理机制。全年共办理圣地财富等4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审批。实现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的有效供应。健全商品预售管理制度,印发《拉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三)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一系列培育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措施,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30余次约谈,实行告诫和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二是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市工商局、物价等部门分别开展对房地产交易秩序、拉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6次。三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对易安居等3家中介机构扰乱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四是创新机制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纠纷。调处天峰祥和苑停车位纠纷、东城1号合同纠纷等20多起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群访隐患。

    (四)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事项的办理任务。处理118起各类涉及物业投诉信访案件。二是积极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建设,指导行业协会提升管理水平。9月28日组织全市物业企业召开了物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三是推进拉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物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开展全市住宅小区信息摸底排查工作。五是探索建立物业服务督查机制,推动物业行业党组织建设。六是积极开展城关区第四安居苑等老旧小区建立物业规范化试点工作。七是开展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集中检查,对4家物业公司下达了物业整改通知书。八是开展拉萨市物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物业诚信评价宣传”、“物业帮忙与义务你能分清吗?”、“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物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九是认真做好物业投诉纠纷处理工作。全年共完成300多起物业投诉纠纷处理工作。

    (五)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认真研究十九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新思路新举措。起草《关于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及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拉萨市物业管理的意见》、《关于对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工作建议》、《拉萨市租赁房屋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等材料,出台了《拉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拉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会同市国土部门联合编制《拉萨市未来三年(2017-2019年)及未来五年(2017-2021年)城镇商品土地需求量计划》以及《2018年拉萨市城镇商品土地需求量计划》,会同国税部门开展拉萨市二手房交易价格修改工作;理清下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思路。开展《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分析与政策建议》课题研究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拉萨市房地产市场工作的计划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全市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一)巩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调控成果

   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二)进一步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供应管理

    1、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结合各类非住宅商品房在售量、将要上市量和市场总体需求情况,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投放量,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切实发挥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指引,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把握好供地节奏。

    2、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加快编制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做好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商业、物流、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量和布点要与城市功能、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产业规模、消费能力等相适应。合理布局各类商业网点,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优化住宅项目中非住宅配建方式,提倡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

   (三)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房地产供给结构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配套设施,适应市场需求。政府应加强规划,改善配套环境,满足房地产市场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商品房向“租售并举”投资模式转变。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房屋租赁业务,运营库存商品房,盘活资产。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建筑外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改造为教育培训、幼儿园、公益性用房等公共服务用房。

   (四)激发活力,优化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的服务环境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商品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并允许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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