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大开展《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调研工作
2018-11-28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简报

 

拉萨市人大开展《拉萨市物业管理

条例》执法调研工作

 

2018年11月26、27日,市人大副主任达瓦、副市长刘广民带队、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物业协会、区市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组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

检查调研组先后对阳光新城小区、哈达滨河花园、生态小区、宝发小区、尼卓苑小区、城关花园、阳光都市7家新建及老旧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小区业主代表及物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工作汇报。重点了解《条例》宣传与贯彻执行情况。对于市住建局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发挥物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开展督导工作;结合市情、民情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物业规范化整顿经验;创新开发“拉萨市物业云”“易居拉萨”“拉萨微信公众号”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等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对于部分小区在《条例》宣传不够深入、公共维修基金支取、业主委员会成立等问题给予了现场指导。鼓励广大物业工作者再接再厉,以百倍的热情和干劲继续做好拉萨市物业这项民生工作。

11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组织有关各方召开了《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座谈会。会上,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广明同志做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市物业协会会长、秘书长分别介绍了协会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物业企业代表、人大代表等参会人员就水、电、燃气代收,垃圾清运,物业收费标准等物业工作提出多项政策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瓦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提出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此次《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对当前拉萨市物业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工作建议,积极推动解决制约拉萨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各项难题,建立拉萨市物业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开创拉萨物业服务工作新局面。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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