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等。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有房屋维修管理工作,提高公有房屋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合理配置公有房屋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公有房屋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拉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拉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表
-
一、备案申请
(一)备案流程
1、对适用网签的开发企业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录入楼盘信息,申办预售证。
2、到市房产局信息管理科注册网签备案账号。
-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拉萨市物业管理的意见
拉政办发[2017]159号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有房屋拆除管理行为,确保公有房屋拆除有序运作,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2号)和《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拆除管理实施细则》(藏建公房管〔2014〕1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